通知公告

材料与能源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2022-09-26 来源: 责任编辑: 作者:hewang(转唐梅)查看: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关于做好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细则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依据复试成绩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二、招生专业、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接收推免硕士

研究生人数(名)

拟接收直博生人数(名)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3

0

0703J1

洁净能源科学

2

0

0710J1

纳米生物医学

1

0

085601

材料工程

1

0

实际推免生(含直博生)的拟录取人数和名单以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最后的确认结果为准。

三、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负责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细化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和全覆盖培训;成立复试小组(导师组)并指导其工作;协调、落实复试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并给予必要经费保障;组织复试工作演练及业务培训,对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评估并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处置并及时上报复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二)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

(三)复试工作小组

按学科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四、推免生接收条件

(一)政治态度端正,思想意识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纪行为记录;

(二)本科学习成绩优秀,且获得所在本科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五、复试安排

(一)请有意报考我院推免研究生的同学于928日前尽快发送以下材料到邮箱 332965103@qq.com

1)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

2)本人学生证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

4)本人详细简历(包括本科专业背景、学习科研情况等);

5)《2023年西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预推免申请表》;

6)填写线上信息收集表:https://www.wjx.cn/vm/rpd039P.aspx#

7)(如果有)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

8)(如果有)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

(二)学院采用腾讯会议远程面试系统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安排见通知。

面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100分制)*30%+专业面试成绩(100分制)* 70%

1.英语面试:综合考查考生的听力和口语交际能力,面试时间5分钟/人。

2.专业面试:考查专业和综合能力,面试时间15分钟/人。

专业面试考生可准备PPT汇报(含个人简介、主修课程情况、完成项目1-2项介绍(若有)、毕业论文(设计)内容或项目内容(若有)、未来计划等),PPT汇报不得超过5分钟/人。

(三)体检:收到我院拟录取通知且同意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请自行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1013日之前,考生需将体检报告寄送至学院(重庆市北碚区西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22教学楼203室,唐老师,023-68254092)。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入学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入学。

六、复试录取

(一)复试成绩(含单科)不合格、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不予录取。

(二)推免生接收工作,以学生自愿申请为前提,综合衡量,择优录取。考生须于202209月底登录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提交免试攻读直博或硕士研究生申请要求,学院审核后向申请者发通知,申请人完成待录取相关手续,未完成相关手续的学生不能被录取。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三)复试总成绩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经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七、奖助政策

1、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全体非在职研究生。

奖励标准: 

年级

等级

比例

奖励标准(元/年·人)

一年级

一等

50%

8000

二等

50%

4000

二、三年级

一等

20%

9000

二等

70%

6000

三等

10%

3000

备注:推免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奖学金。

2、助学金

奖励对象:全体非在职研究生。

奖励标准:6000/年。

3、其他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2万元/年;

单项奖学金:2000-4000/人;

学院奖学金:1000-3000/人;

八、申诉渠道

学院纪委联系电话:023-68367036

九、其它

(一)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联系方式:

座机:023-68254092

邮箱:332965103@qq.com

联系人: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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