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能源学院2021-2022学年综合测评公示
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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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人申请、评议小组评定、评议工作组审核,现将材料与能源学院2021-2022学年综合测评结果公示如下:
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0月15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反映至学院党委副书记、学院纪委书记李英同志。
办公电话:023-68367036,邮箱:812776541@qq.com.
附件:
2021-2023学年综合测评结果公示 221013.xlsx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