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能源学院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的公示(不含推免生)第五批
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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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旺(转唐梅)查看:次
经审核,现将拟参加我单位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基本信息、公示期限、受理单位意见公示如下:
一、复试名单公示(含单科分数要求)
考生编号 | 姓名 | 政治 成绩 | 外国语 成绩 | 业务课 一成绩 | 业务课二成绩 | 初试 总成绩 | 备注 |
102511000009647 | 王凡凡 | 63 | 63 | 94 | 114 | 334 | 普通生 |
105331141107247 | 席安狄 | 67 | 55 | 107 | 97 | 326 | 普通生 |
二、公示期限及受理意见单位
1. 公示期限:2021年4月15日—4月30日。
2. 受理意见单位:材料与能源学院 受理电话:023-68254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