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西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2020-06-03 来源: 责任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查看: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西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细则。

二、基本原则

(一)健康第一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二)公平至上

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工作组织,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坚持客观评价,做到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质量为先

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设计考核内容,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坚持择优录取,确保考核科学有效,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发挥导师团队自主性,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组织领导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三)材料审核评定小组

(四)综合考核小组

四、第一阶段考核内容及形式

(一)“公开招考”类考生第一阶段考核方式

公开招考类考生第一阶段外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考核,调整为材料审核评定成绩。

(二)“公开招考”类考生第一阶段考核内容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组织材料审核评定小组对材料进行审核评定,从外语水平、学业成绩、科研业绩和综合素质表现四个方面全面评价考生。

(三)“公开招考”类考生第一阶段考核标准

1.外语水平(100分)。

根据考生提供的外语水平证明(相关)等相关材料评定,其中CET-6≥425;IELTS≥6.0;TOEFL≥80视为满分。

2.专业基础(100分)。

专业基础为学业成绩、科研业绩、综合素质等各项观测指标之和。主要内容包括:

1)硕士阶段课程成绩:累计不超过10分。

根据考生提供的学业成绩表综合评定。

2)发表论文:累计不超过30分。

根据所发表论文的学术水平、本人的排名及论文发表期刊或学术会议的学术影响等评定。论文须为已公开发表;若未公开发表,应有正式的接收函。

3)硕士学位论文、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专家推荐意见等:累计不超过40分。

4)其他(专利、竞赛获奖等能体现考生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相关材料):累计不超过20分。

(四)第二阶段综合考核的名单确定办法

1.“公开招考类考生

根据考生材料审核评定成绩排名,择优确定为拟参加综合考核考生。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类考生

该类考生须通过学校外语水平材料审核评定,且专业基础考核成绩合格,择优确定为拟参加综合考核考生。

3.“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考生

根据《西南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和《西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方案》,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参加综合考核考生。

五、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方式、时间及考核验证

1.考核方式

因受疫情影响,我院今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将采取远程网络视频形式开展,综合考核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考生登录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学信网考生端发布有最新操作手册),为防止该网络平台出现问题影响综合考核,同时使用腾讯会议作为备用。所有考生凭学信网账号登录系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时考生端要求双机位模式设备,包括联网PC电脑、笔记本电脑和手机,“4G”“WIFI”双信号链接,并确保摄像头、麦克风及扬声器或音箱等可正常使用。如使用手机设备,须保障面试过程中手机网络顺畅。不得使用耳塞等视听设备。

2.考核时间:6月15日-6月30日。具体时间以电话或者学院官网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3.考核验证:考生在参加综合考核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

4.意向导师选择:综合考核前,考生根据实际情况填报意向导师。

(二)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成绩由外语、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构成,外语权重占30%,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权重占70%。每位考生综合考核时间不低于30分钟(外语不低于10分钟,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不低于20分钟)。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须按要求提交《西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思想政治考核自评表》,由学院组织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心理健康测评由考核小组以提问、材料审查等形式进行考察,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三)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成绩=外语*30%+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70%

综合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评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基本要求与规则

(一)招生计划:

1.普通计划:9

2.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依据学校下达计划招生

(二)学院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会,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审核的通知》的精神及学院2020年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的计划指标数,分专业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三)无合格生源的导师,优先调剂同一专业合格生源数大于招生数的导师录取后余下的综合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如考生不同意调剂,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由后面的依次递补。

(四)无合格生源、也不同意接收调剂生的导师,其招生计划由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讨论后分配到合格生源较多的导师名下。

(五)我单位可招收不超过1名定向就业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不含各类专项计划),以报考导师为单位按专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应与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核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2)体检不合格;(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5)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6)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7)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8)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9)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

收到我院拟录取通知且同意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请自行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625日之前,考生需将体检报告邮寄至学院(邮寄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西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22教学楼203办公室唐老师收 023-68254092 快递使用邮政EMS)。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考生管理

(一)考生诚信承诺。考生须签订并提交《西南大学2020年博士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

(二)加强考生身份识别。

(三)报名时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四)考生学籍学历信息审核。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对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证明。在确认学籍学历真实性之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此,考核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学籍学历进行严格审核。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务必在2020710日前提供学历验证或认证书,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入学后3个月内,各二级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材料与能源学院网站主页(http://fmae.swu.edu.cn/s/fmaenew/)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二级博士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二)咨询及投诉渠道

1.咨询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方式:023-68254092

邮箱:tangmei@swu.edu.cn

2.投诉渠道

学院成立复试监督小组,对学院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和接受复议。

受理部门:西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督查检查小组

受理人员:刘昭暾

受理电话:023-68367036

受理邮箱:seawave000111@swu.edu.cn

受理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材料与能源学院(400715

注意事项

1、为确保综合考核过程安全、顺畅、稳定,综合考核前学院将组织模拟演练,原则上每位考生都应参加系统调试。无故缺席调试者,因不熟悉复试流程而影响复试成绩者后果自负。系统调试测试时间等临时性待定事宜将在材料与能源学院官网(http://fmae.swu.edu.cn/s/fmaenew/)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

2、综合考核过程中,一旦出现网络或系统故障,请不必慌张,要配合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处理。如果属于短时间的故障,则暂缓面试至末位,稍后再继续。如果长时间的出现问题,请听从学院安排,保持电话畅通。

3、综合考核过程中,如出现其他突发状况,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4、本细则解释权归西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所有,未尽事宜按照西南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西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