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
一、 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的原则;
(二)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把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作为首要因素,着力优化生源结构,非在职考生比例不低于90 %;
(三)加强培养单位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发挥导师团队自主性,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组织领导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组织管理工作,同时对治理考场环境、维护考场安全、严肃考风考纪负有主体责任;考核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负责全程巡视监督学部的考核录取工作;综合考核小组根据学部制定的考核要求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小组成员由学部学术委员会确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聘任,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拟录取基本要求
(一)普通计划
参加综合考核对象为:硕博连读申请者、申请审核制通过者和公开招考初试成绩合格者(外国语≥40分,业务课≥60分)。
1、综合考核成绩由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a. 综合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综合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与英语水平。笔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最后录取名单;
综合笔试范围和类型:
(1).英译汉:提供英文短文一篇,翻译为中文(50分)
(2).文献阅读:提供英文文献一篇,请根据文章主要内容用英文撰写题目、摘要和结论(50分)
b.综合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满分10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研究潜力、学术研究计划等。面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最后录取名单。
2、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综合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以报考专业为单位分别排序推荐。
(二)对口支援专项计划
1、初试成绩成绩合格者:外国语≥30分,业务课≥40分(与学校分数线一致)。
2、综合考核成绩由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a. 综合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综合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与英语水平。笔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最后录取名单;
综合笔试范围和类型:
(1)英译汉:提供英文短文一篇,翻译为中文(50分)
(2)文献阅读:提供英文文献一篇,请根据文章主要内容用英文撰写题目、摘要和结论(50分)
b.综合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满分10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研究潜力、学术研究计划等。面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最后录取名单。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综合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以报考专业为单位分别排序推荐。
4. 心理测试结果须达到学院组织的心理测试标准,在校医院的体检结果须合格。
5.复试费每人200元。
五、拟录取规则
学院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会,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审核的通知》的精神及学院2019年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的计划指标数,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无合格生源的导师,优先调剂同一专业(0710J1或0703J1)合格生源数大于招生数的导师录取后余下的综合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如考生不同意调剂,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由后面的依次递补。
无合格生源、也不同意接收调剂生的导师,其招生计划由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讨论后分配到合格生源较多的导师名下。
六、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拟录取名单(含各项成绩),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材料与能源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博士培养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二)咨询及投诉渠道
咨询:博士研究生招生电话 023-68254969
投诉: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 023-68367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