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就处】关于开展西南大学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先进典型遴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西南大学2018届
毕业生就业创业先进典型遴选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促进我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加强就业创业宣传,营造全员关注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给广大毕业生提供一个分享求职体会、展示成功经验的平台,学校决定在2018届毕业生中开展就业创业先进典型遴选和宣讲活动,树立就业先进典型,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典型作用,使我校毕业生有目标、有方向,有借鉴,有传承、有创新,让更多的毕业生早日实现就业、创业和兴业。
一、遴选对象
2018届毕业生
二、项目设置及遴选条件
1、求职先进典型: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高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大学期间社会工作或兼职实习经历丰富,拥有比较明确的职业目标;求职经历丰富,在简历、笔试和面试环节中体现出明显优势,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
2、升学先进典型:
致力于攀登科学高峰,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参与过各类各级学术科技竞赛项目,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已被国内“985”或“211”高校公示录取,或获得国外知名大学全(半)额奖学金资助。
3、基层就业先进典型:
主要面向在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的毕业生,涵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先进事迹突出,具有示范作用。
4、创业先进典型:
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合法经营、依法缴纳各种税费、企业发展态势较好或创业带动就业成绩突出的各类创业者、合伙人。
三、遴选程序及时间
1、申报
符合遴选条件的个人自愿申报,填写并向学院(部、校区)提交《西南大学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先进典型申报表》(附件1),时间:5月14日至5月21日。
2、学院(部、校区)推荐
学院(部、校区)根据申报情况向学校推荐候选人。5月21日17:00前报送附件1、2的电子版及纸质版至招生就业处田振敏处,联系方式:68250142,409714760@qq.com。
3、学校专家工作组复议确定最终人选
招生就业处组建专家工作组对推荐名单进行集中复议,确定最终人选,时间:5月22日至24日。
4、公示
根据学校专家组的意见,确定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名单,并在我校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时间:5月25日至27日。
四、奖励及应用
当选“就业创业先进典型”的学生将获得“西南大学就业创业先进典型证书”,个人先进事迹将在“西南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推送,在南北区樟树林展示,并自动成为“西南大学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宣讲团”成员,承担到学院(部、校区)进行宣讲的任务,宣讲内容为:职业发展趋势、求职经验、学习经验、升学经验、基层就业政策和途径、创业思路和实践等,集中宣讲时间为6月上、中旬。
五、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毕业生中充分动员和挖掘先进典型,营造全员关注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推荐名单,充分发挥就业创业先进典型的作用,在宣传和宣讲过程中予以积极组织和配合。
附件1:西南大学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先进典型申报表.doc
附件2:西南大学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先进典型推荐汇总表.doc
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