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能源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关于做好接收2025年推荐免试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细则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依据复试成绩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二、招生专业、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接收推免硕士 研究生人数(名) |
拟接收直博生 人数(名)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5 |
0 |
0703J1 |
洁净能源科学 |
3 |
0 |
0710J1 |
纳米生物医学 |
3 |
0 |
085601 |
材料工程 |
5 |
0 |
实际推免生(含直博生)的拟录取人数和名单以“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最后的确认结果为准。
三、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材料与能源学院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院学术委员会和学科(专业)负责人组成的材料与能源学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次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审定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及心理测评等。
(二)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由材料与能源学院纪委书记和相关人员组成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负责检查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的招生政策和纪律执行情况、试题保密工作,调剂复试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备查。
(三)复试工作小组
按学科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各复试小组成员包括导师在内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四、推免生接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具有推免资格的本科培养单位推荐的、具有免(初)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复试安排
(一)学院根据预报名情况,择优发送复试通知并组织复试。
报到时间 |
2024年9月27日 9:00-9:15 |
报到地点 |
22教学楼214会议室 |
复试时间 |
2024年9月27日 9:30开始 |
复试地点 |
22教学楼208会议室 |
候考地点 |
22教学楼214会议室 |
请考生报到时提交相关材料(推免资格证明、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西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自评表、其他证明材料等)并抽取复试顺序。
未进行预报名的考生,也可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进行报名,学院将根据接收指标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复试通知和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实时通知为准。
(二)面试环节由英语面试和专业面试组成。
面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100分制)* 30 %+专业面试成绩(100分制)* 70 %
(三)体检:体检可在拟录取后进行;入学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入学。
六、复试录取
(一)复试成绩(含单科)不合格、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不予录取。
(二)推免生接收工作,以学生自愿申请为前提,综合衡量,择优录取。考生须在“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相关手续,未完成相关手续的学生不能被录取。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三)拟录取名单及复试成绩经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审核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七、奖助政策
(一)被我院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第一学年均享受一等奖学金。
(二)获得西南大学“3+1+2”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的学生本科第四年除享受本科生相应待遇外,学校给予600元/(生.月)的专项资助,共资助10个月。
八、申诉渠道
学院纪委联系电话:023-68367036。
九、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联系方式:023-68254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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