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能源学院党委发展对象公示-2023年11月15日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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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教师第一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学院党委备案,同意将李权同志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1日
受理意见部门:68367036(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办)
联系邮箱:812776541@qq.com
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如果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入党条件,请在公示期内以邮件或电话方式实名向学院纪委反映。
(二)反映意见要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具体。
学院纪委在收到反映意见后,将进行认真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由支部研究决定讨论对象是否予以发展。
材料与能源学院党委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