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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西南大学校内大学生创客空间(院级特色专业孵化中心)的通知

2020-12-15 来源: 责任编辑: 作者:liuzhaotun查看:

关于申报西南大学校内大学生创客空间(院级特色专业孵化中心)的通知

来源:西南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各学院(部):

  为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积极发挥创新创业教育孵化基地的引领、培育、孵化作用,推进“1+X”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即1个校级“天生有为”众创空间和多个院级创客空间(特色专业孵化中心),充分发挥全校创新创业资源优势,加快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深化“专创”融合。现面向全校组织开展大学生创客空间申报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创客空间界定

  西南大学大学生创客空间(以下简称“创客空间”)是院级特色专业孵化中心,依托各学院(部)学科专业优势建设。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一项或多项以下功能:创客工坊、创意工作室、技术制作加工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转化室、创新创业开放实验室、创新创业项目交流、共享、展示平台等。

  创客空间是学校创客学子玩创意、乐创新、爱制作、强实践的空间,是师生进行科技创新活动开展和交流的场所,更是创意与技术积累、科研成果转化的场所。

  二、申报要求

  (一)总体要求:有场地、有标志、有理念、有人员、有项目、有经费

  1.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引导学生参与科研、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创新创业服务主题明确,内容充实,规划合理,以科技、文化创新为目标,以专利技术为基础,带领学生开展各种创业比赛和创业项目。

  2.具备细致的指导方案。对学生将创意变为现实有详细的指导计划,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强化实践,提升人力资本素质,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3.具备良好的保障条件。根据学院、专业等特点制定创客空间的名称、负责人、管理制度、经费保障。具有固定场地,总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不超过200平方米。空间需配备网络,分区清晰,具备实际功能性,有利于工作开展。

  4.具备雄厚的师资力量。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能够对学生在实验技能、探索精神、科学思维、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培养和指导,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灵感,提升创新创业效率。

  (二)具体要求

  1.技术支撑类:应具备为科技创业者提供开源软件、生产加工设备、试验仪器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供技术开发、产品工艺设计等专业技术服务。

  (1)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需要配备相关的专业设备、软件;

  (2)可依托校级建制的教学实验室,提供学生课外研究性学习、发明制作、论文等科技活动实验的工程训练中心、实验室、科研平台和基地等,并对学生开放性使用;

  (3)实验教学平台共享,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

  (4)年度服务团队数量不少于5个,成功孵化案例不少于2个。

   2.综合类:具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服务主题,积极开展路演培训、创业训练等活动。

  (1)要求入住项目团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以创办企业或实现商业化开发为目标;鼓励师生团队项目在创客空间进行孵化、申请专利技术等;

  (2)具有为团队或个人提供创新创业计划培训项目辅导、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工作等场地,并定期举办项目发布、路演、沙龙等各类创业交流活动。

  (3)年度服务团队数量不少于5个,成功孵化案例不少于2个;

  (4)具有创业导师不少于5人、就业创业类专兼职教师1人以上。

  三、申报对象

  (一)有意愿建设创客空间、并向师生开放共享的学院(部);

  (二)需以学院(部)名义进行申报,每个单位限报1项;

  (三)前期已建设创客空间的学院(部)需按要求对照,并重新申报。

  (四)鼓励具有一定创新创业工作基础的学院申报:包括相对独立的实地场所、相对稳定的创新创业活动、师生合作创新创业平台与机制、与专业相结合且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创新创业项目等;

  (五)鼓励各学院部门整合科研平台资源、实验室资源等共建创客空间。

  四、相关支持

  (一)认定数量。本次认定数量不超过20个。

  (二)经费资助。学校根据项目大小,对认定的创客空间,一次性给以每个3-5万元的经费支持,经费全部用于学生创新创业过程中的基本支出(不含人员费、大型仪器设备费)。

  (三)项目推荐。凡进入学院创客空间的创新创业团队项目,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优先推荐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优先推荐各级各类荣誉评审等。

  (四)学校授牌。学校将对于认定的创客空间授予“西南大学大学生创客空间”和“西南大学创新创业开放实验室”双标牌。

  五、申报与评审

  (一)申报方式:各学院(部)下载《西南大学校内大学生创客空间建设申报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后,于12月21日前将纸质版1份交至创新创业学院(第二学生活动中心5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249019@qq.com。

  (二)评审方式:创新创业学院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评审。评审将采用材料评审和实地走访两种形式进行打分,其中材料评审占分60%,实地走访占分40%。

  (三)学校对创客空间实行年度评价和动态管理,对于连续2年评价不合格的创客空间,取消其校级创客空间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创客空间建设是实施学校“1+X”创新创业实践载体建设模式的举措,各学院(部)要根据自身情况,加大投入,为创客空间建设提供场地和经费支持,做到出形象、出成果、出实绩,力争在“双创”工作方面创出佳绩。

  (二)积极宣传,密切配合。各创客空间要搭建良好的“双创”交流平台,积极宣传“双创”政策,动员师生组建创新创业团队,深入发掘优秀的“双创”团队及人才。

  (三)专创结合,突出特色。各学院(部)要根据专业特点打造特色突出的创客空间,将“专创”融合的理念贯穿于创客空间建设全过程,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联系人及电话:黄楠,68254629)

 

附件:

西南大学校内大学生创客空间建设申报表.doc

 

 

 

西南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