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委员会公示】西南大学材料与能源部专业职务评审工作程序
西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部专业职务评审工作程序
根据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规定要求和材料与能源学部学术委员会章程,本着“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材料与能源学部学术委员会特制订专业职务评审工作程序如下:
一、 准备工作(人事秘书负责)
提前24小时开放网上评审系统,学术委员登陆校内系统查阅申报材料;申报人提前一天对现场答辩顺序进行抽签,并向人事秘书提交现场答辩PPT。
二、 正式评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
全体学术委员会委员集中,主任委员宣布评审开始,按以下程序进行评审投票工作:
1) 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组织学习职务评审相关文件,明确每一系列的申报条件。
2) 学术委员会常务秘书介绍所有申报人经人事处审核后的有效成果。
3) 现场答辩(副主任委员主持,常务秘书计时并提醒):每位申报人个人陈述5分钟(为保证公平性,4分钟时提醒,到点终止);学术委员提1-2个问题由申报人回答。
4) 查阅环节:答辩结束后,如学术委员还有疑问可现场调阅申报人的材料,但不作讨论。
5) 学术委员独立投票:网络投票系统开通,进行2轮投票。首先,学术委员对申报人进行资格投票。选项为通过、不通过或弃权。获得三分之二及以上通过票数的申报者为通过。然后再对获得通过的申报人进行第二轮排序投票,系统自动统计申报人的排序分数及最后排名。
6) 主任委员宣布评审结果并宣布评审结束。
三、 其他
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定会议,由学部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或委员全程列席并进行监督;学术委员会邀请三名教师(非申报人)列席观察整个职评过程。学部学术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如果与校学术委员会的有冲突,以上级文件或工作程序为准。
材料与能源学部学术委员会
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