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级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安排的通知
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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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旺
作者:唐梅查看:次
根据《西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等相关要求,现将2022级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2级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分修满者)均须按期参加学科综合考试。学科综合考试通过者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开题。
二、考核时间
2023年7月30日前。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是否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深厚、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相关研究方向学术前沿的动向,以及必要的相关学科知识,同时考察该生是否具有科学研究的能力,确认其博士学位(毕业)候选人资格。
四、考核组织
学科综合考试工作由学院统筹组织,成立考核小组具体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要求
1. 修满学分方可进行学科综合考试。
2. 学科综合考试的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通过考试的博士生,方可进行论文开题。第一次考试不合格,可择期进行第二次考试。第二次学科综合考核不通过,本科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可申请转为同(原)专业硕士生培养,普招博士生按退学处理。
二、提交材料
《西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博士学位综合考试试卷》纸质件一式一份。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