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业综合考核、开题等安排的通知
根据《西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西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等相关要求,现将2023级学术型研究生学业综合考核、2023级硕士生开题报告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业综合考核
(一)考核对象
2023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均须按期参加学业综合考核。学业综合考核通过者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开题。
(二)考核时间
2024年12月24日前。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研究生入学以来思想政治表现、中外主文献研读、课程及培养环节完成情况等。详见附件1。
(四)考核组织
学业综合考核工作由学院统筹组织,各团队成立考核小组具体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要求
1. 修满学分方可进行学业综合考核。
2. 学业综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未经批准不按学院的要求参加学业综合考核的研究生,当次学业综合考核的评定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学业综合考核合格者,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不合格者限期再次考核合格后,可视为通过;再次考核未合格者,终止学习,予以退学。
二、2023级硕士研究生开题
1. 学术型硕士学业综合考核通过后、专业学位硕士原则上在修满学分后,方可进行开题。
2. 开题报告时间:2025年1月6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具体安排由各团队负责实施。开题报告审查小组由具有研究生培养经验、副高以上职称的导师 3-5 人组成(专业学位硕士至少1名行业专家组成,可以是校外导师),对论文选题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分析难点,明确方向,以保证学位论文按时完成并达到预期结果。
4. 开题报告60分及以上为通过。若论证通过,研究生根据专家意见完善开题报告;若论证不通过则限期重新开题。开题后更改研究课题者,向学院提出申请后,按照上述程序重新开题论证。开题报告论证时,研究生本人陈述,导师必须在场。
三、提交材料
1. 学业综合考核通过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于2025年1月6日前提交《西南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业综合考核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22教203),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
2. 开题论证通过的硕士研究生于2025年1月6日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
(1)西南大学学术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学术型硕士提交)
(2)西南大学专业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专业学位硕士提交)
(3)西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评分表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4年11月4日
附件:
附件1-西南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综合考核表-双面打印.docx
附件2-西南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论文选题报告-双面打印.docx
附件3-西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选题报告-双面打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