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04-02 08:28:53 作者:贺旺(转唐梅)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经审核,现将拟参加我单位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基本信息、公示期限、受理单位意见公示如下:
一、复试名单公示(含单科分数要求)
考生编号 | 姓名 | 政治 成绩 | 外国语 成绩 | 业务课 一成绩 | 业务课 二成绩 | 初试 总成绩 | 备注 |
106131085600203 | 司诚毅 | 64 | 53 | 90 | 91 | 298 | 普通生 |
二、公示期限及受理意见单位
1. 公示期限:2021年4月1日—4月16日。
2. 受理意见单位:材料与能源学院 受理电话:023-68254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