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能源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西南大学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西校〔2020〕3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至上
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工作组织,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坚持客观评价,做到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质量为先
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设计考核内容,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考核科学有效,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三)以人为本
做实做细招生工作服务,及时发布相关工作信息。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具体职责包括对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细化制定本单位博士招生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负责对相关工作人员遴选和全覆盖培训;协调、落实博士招生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并给予必要经费保障;组织工作演练及业务培训,对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评估并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处置并及时上报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具体职责包括检查监督博士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的招生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等。
(三)材料审核评定小组
材料审核评定小组由7-9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教授不少于5人、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负责考生材料审核评定。
(四)综合考核专家组
综合考核专家组由5-7名教授组成(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少于5人)。负责客观、公正地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评定综合考核成绩,择优推荐拟录取人员名单。
三、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703J1 |
洁净能源科学 |
0710J1 |
纳米生物医学 |
四、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取得学术型推免生资格。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科研能力,强烈的科研兴趣。
(四)外语水平应达到规定的要求。
1.英语水平应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托福 TOEFL≥80/550分;雅思 IELTS≥6.0;GRE≥260/1300分;WSK (PETS5) ≥60分。
2.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或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学习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可认定为达到要求。
(五)本科所学学科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原则上一致。
(六)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七)身心健康。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9月15日— 9月16日17:00前。
(二)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到时核验原件);
2.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到时核验原件);
3.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生证复印件(报到时核验原件);
4.西南大学2027年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5.西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思想品德情况审核表(附件2);
6.西南大学2027年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附件3);
7.西南大学2027年博士考生诚信考生承诺书(附件4);
8.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若有);
9.所在高校的推免资格证明(如所在学校尚未公示推免资格可暂不提交,在推免复试前补交)。
六、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名单
根据材料评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
(二)考生身份核查
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须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原件以供核验: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和代表性学术成果等。
(三)综合考核时间、地点
1. 报到时间及地点:
2026年9月20日8:00-9:30,实德楼A栋214室。
2.考核时间及地点:
2026年9月20日10:00开始,实德楼A栋208室。
(四)综合考核方式
2027年直博生综合考核工作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30分钟(考生同意提前终止的除外)。综合考核阶段,每位考生需准备约15分钟PPT,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五)综合考核内容
重点考查考生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研究潜力、学术研究计划和英语水平。综合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考核成绩=外语水平*30%+专业知识*30%+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40%
综合成绩以二级学科为单位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综合考核将加强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可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品德情况。
七、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规则
各专业根据所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等身心健康检查不合格者;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5.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6.应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学历的;
7.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八、体检要求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提交至重庆市北碚区西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实德楼A栋203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8254092,收件人杨老师(请务必通过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寄送)。
九、考生管理
(一)考生诚信管理。考生务必提交本人签名《西南大学2027年博士考生诚信考生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我院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慎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二)报名时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三)考生学籍学历信息审核。根据教育部要求,学院对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将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证明。在确认学籍学历真实性之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此,综合考核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学籍学历进行严格审核。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务必在参加综合考核前提供学历验证或认证书至我院,否则,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对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等材料的再次核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将在材料与能源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二)咨询及申诉渠道
1.申诉渠道
西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纪委
联系电话:023-68367036
联系邮箱:812776541@qq.com
2.咨询电话:023-68254092
联系人:杨老师
(三)请各位考生确保手机、邮箱通讯畅通,及时关注西南大学研招网(http://yz.swu.edu.cn/)和材料与能源学院网站(https://fmae.swu.edu.cn/index.htm)相关通知。
(四)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西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
西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6年9月15日
附件:
附件1.西南大学2027年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2.西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思想品德情况审核表.docx
附件3.西南大学2027年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doc
附件4.西南大学2027年推免招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