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能源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1学期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通知
各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及任课教师:
按照《西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部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机制与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要求,现开展2021-2022学年第1学期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评价。
一、评价过程
1.第8周,任课教师依据教学大纲填写《课程考核内容-方式合理性审核表》(见附件2),交由课程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审核。
2.第15周,针对采用试卷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填写《试卷审核表》(见附件3),交由课程负责人审核。
3.学期末,任课教师组织修课学生进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问卷调查,形成问卷调查报告。
4.课程考核结束后,课程负责人开展评价数据合理性分析,汇总各教学班的考核结果,进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
5.课程负责人依据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果,认真分析和总结课程教学各环节的实际效果,拟定课程教学持续改进的方案,撰写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及持续改进报告,并提交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工作小组审核。
6.课程负责人及任课教师依据评价工作小组的审核意见,在下一轮教学中按照拟定的持续改进措施开展教学活动。
二、评价方法
采用课程考核评价法和问卷调查评价法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西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部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机制与实施办法》要求进行评价。
2.严格按照时间点提交材料。
3.严格对照教学大纲进行审核。
四、其它
2021级学生所修课程待专业分流之后进行延迟评价。
期末试卷评阅要求见附件1。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
附件1-关于2021-2022年第一学期期末试卷批改的通知.docx